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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判决生效促履行 司法为民显情怀

发布时间:2022-01-25 10:57:04


      2021年12月28日,我院对纪某诉刘某相邻用水纠纷一案进行宣判,该案是楼上楼下邻居因用水、排水引发的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到双方家中进行现场勘查,但调解无果,为避免久调不决,引发新的矛盾,依法公开开庭,并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和法官联系,同意履行判决义务。考虑双方是上下楼邻居关系,天冷路滑,法官提议,和被告共同到原告家中解决判决履行的相关事宜。在原告家中,被告将判决确定的款项和应负担的诉讼费交给原告,在款项交付后,法官叮嘱双方,以后因用水、排水发生矛盾,应以方便生活、友爱互助、公平合理为原则化解纠纷,如出现潜在纠纷时,可以直接和法官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使相关利益和冲突得以调和,尽早尽快解决矛盾,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

       

      下一步,四方台区人民法院民庭将持续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开展解决人民群众涉诉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把工作作细作实,竭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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