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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案例】浴池滑倒陷僵局,法官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5-09-28 15:45:38


拿到赔偿款的梅某洁专程制作锦旗送到法院,对法官的专业素养与为民情怀表达由衷感谢。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既是四方台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彰显了司法在平衡各方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温度与力量。



简要案情





2025年2月1日,梅某洁前往双鸭山市尖山区东某假日酒店洗浴。当他从泡澡池走出时,因池外地面残留的杂物与水渍不慎滑倒,当即感觉腰部剧烈疼痛,被紧急送往双鸭山某医院诊治,确诊为胸椎骨折、腰椎骨折,随后住院治疗 28 天。这场意外不仅让梅某洁承受了身体的伤痛,更因赔偿事宜与涉事酒店及保险公司陷入僵局。

东某假日酒店已在中国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投保意外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但在案件立案初期,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争议激烈,均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梅某洁认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其损伤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则坚持认为,梅某洁作为具备完全自理能力的成年人,未充分注意自身安全,应承担主要责任,双方立场尖锐对立。 

调解过程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推进诉讼程序,而是在出具鉴定结果有一定依据后,开启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法官首先依据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明确酒店对地面杂物与水渍未及时清理存在过错;同时考虑到梅某洁作为成年人确有自我安全注意义务,客观分析了双方的责任比例。针对保险公司的核心异议,法官多次组织沟通,结合案例库中同类案例,经过法官反复释法明理、居中调和,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中国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一次性赔偿梅某洁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迅速履行付款义务,困扰梅某洁多月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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