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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3-03-18 15:44:0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院党组负责,各部门协作,人人参与的原则。

   (二)处置突发事件应依照法律规定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人民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本院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处置突发事件的机构和职责 根据我院实际,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组,分别由副组长担任组长,成员临时抽调人员组成,按分工分别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现场警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预防

    1、各部门在办理案件中,要向当事人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律解释工作,切禁工作简单粗暴、态度生硬蛮横,引发当事人集体上访或发生过激行为。

    2、法警队应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对来访人员予以审视或询问,如发现携带有危险物品,应予以妥善处置,如需院领导接待的,应主动将其引到二楼院长接待室,通知院领导到信访室接待。

    3、各部门在工作中要高度警惕,随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人和事,并将情况及时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适时通报全院,引起干警的高度重视,预防事件的发生。

    4、各部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倾听群众意见,多做解释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予以处理,职责范围外的,要引导当事人找有关部门处理,禁止冷、横、硬、推、拖等不文明行为。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要求

    1、发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控制事态的发展,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各处置突发事件小组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做到依法、迅速、果断、切实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领导小组成员和全院干警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负责地积极工作。

    4、各部门使用的车辆,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

    5、办公室要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所需物资及时到位。

    6、办公室要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7、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附则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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