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无证又醉酒 既负伤来又负刑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7:03
何某酒后在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其无号牌摩托车沿双七公路由南向北行驶,与纪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左转弯的面包车相撞,至何某受伤。经检验,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3mg/100ml。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可不致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依法判处何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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