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着力探索新形势下以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力度,使该院案件调解率显著提高,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带着真心诚心去调解。在接到案件后,先把案情掌握得一清二楚,了解双方当事人打官司的目的。也就是当事人要向法院要个什么“说法”。在审理中,注重与当事人交心,研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疑虑。采取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调解方案。若需其他部门协助配合,主动去沟通协调。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真心诚意为他们解决问题,从心理上使他们对法院的调解方案表示理解认同,并最终接受。
带着真情感化去调解。像对待亲人一样主动、热心、诚恳地接待每一名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不厌其烦的解答当事人每个问题,用他们通俗易懂的话去释法解疑,使他们在法律认识上逐渐达成一致,引导其回归理性。
借助亲情去调解。对于一些因认识上存在差异且不爱沟通、钻牛角尖的当事人,在当事人的亲属或朋友中,寻找一个理性客观、容易沟通交流的人,取得其支持和配合,使其正确认识纠纷的产生原因、处理过程和裁判结果,间接通过他们去做当事人的工作,保证案件调解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