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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台区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六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3-04-03 13:52: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条措施”、省、市委以及省高院、市中院相关实施意见,近日,四方台区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六条措施》。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推进“一站式、低成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在线诉讼服务等建设,审理好各类纠纷,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主动接受监督,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不断创新联络形式,扩大司法民主。

    二是切实改进会风。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一律合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领导讲话要简明扼要,规范会议招待,实行会议活动审批制度。

    三是精简文件简报。按照“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的原则精简文件,凡能通过传真、网络等方式传递的不再发文,能以信笺头等形式印发的不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部门印发的公文、简报一律网上传递。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严格公车管理,统筹安排车辆派遣,强化全院各庭科室节能降耗工作。

    五是严守廉洁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把严守廉洁规定情况列入党组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有关情况进行巡查、督察和检查,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等监督作用,及时查纠问题,加大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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