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条措施”和省高院、市中院相关实施意见,近日,四方台区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八条措施》。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继续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和窗口建设,加强对特困群体的司法救助,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便利、舒适的诉讼环境。审理好各类纠纷,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二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加注重以监督制约促公信;加强推进各项司法公开制度,努力畅通民意表达,有效回应民生诉求。
三是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严肃会风纪律,务求会议实效;控制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严格公车管理,统筹安排车辆派遣,强化全院各庭科室节能降耗工作。
五是严守廉洁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把严守廉洁规定情况列入党组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有关情况进行巡查、督察和检查,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等监督作用,及时查纠问题,加大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