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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诉被告集贤县华平煤业有限公司、金代千、郝任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4-12 16:12:22


    本院定于2014年7月14日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诉被告集贤县华平煤业有限公司、金代千、郝任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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