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法院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有效提高案件审理弱项指标,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发改率。加强向当事人答疑工作,开展判前说法说理,对争议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在裁判前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由庭、院领导参与,避免矛盾激化。在宣判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判后答疑的权利,由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并进行答疑。加大对发改案件、发回重审案件评查力度,查找原因,积极预防,杜绝再次出现类似原因。各庭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判决结案的案件严把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从源头上降低发改率。
二是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效率指标。提高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要求立案庭和刑庭严把立案关,从严掌握案件适用程序。分管院领导从严掌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特别是因为以20日内不能结案为由简转普的一律不予审批。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各业务庭牢固树立“审限”意识,合理利用规则,分管领导严格审查延期理由,避免或减少延长审限的情况。牢固树立“节点”意识,提高结案数。要求办案人员树立效率意识,坚决杜绝“平时不着急,临限搞突击”的办案方式。立案后及时送达、及时排期、及时开庭、及时结案。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全院没有扣减、中止审限的三个月未结案的案件进行月通报,以促进各庭加快结案进度,缩短办案时间。
三是把握月结案数,提高结案均衡度。认真学习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均衡结案的意见的通知》,充分理解新增指标含义,转变思想,对月结案情况全面掌控,提高结案均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