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法院积极落实立案改革工作,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案件,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
该院要求立案接待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起诉材料不齐全的当事人进行一次性补正告知,待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后立案受理,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及时将受理案件移送审判庭,由审判庭进行后续审理工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打击虚假诉讼、违法滥诉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裁。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还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设施。在立案大厅设置宣传展板,并通过接待大厅电子大屏幕,对登记立案的基本规定及办事流程、各类案件诉讼须知、诉讼费标准等规定进行公示,增进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工作的了解。设置导诉台和配置导诉员,引导当事人到相关区域办理诉讼事项,进行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和风险告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无障碍诉讼通道,为诉讼群众提供休息座椅、饮水器具等设施,并备有急救药箱、针线包等,以备诉讼群众急需之用。增加当事人书写桌椅,在导诉台放置起诉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书样式,方便当事人当场书写起诉材料,为来访群众营造安全、有序、文明、便捷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