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法院概况新闻中心司法公开诉讼指南法学园地法苑文化人民陪审专题报道民意沟通预算公开决算公开视频在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年“三争”晋先

 

被告人王长胜、慕静新、等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房丽非法经营罪、被告恩孙淑芝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6-05-19 08:55:15


    本院定于2016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王长胜、慕静新、肖飞、陈万礼、杨秀梅、姜秀英、王少刚、毛殿义、张建厂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房丽非法经营罪、被告恩孙淑芝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

    特此公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