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彩票站转让费引起纠纷,当事双方几番周折难于解决。近日,四方台区法院东荣法庭通过有效的调解工作,审结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平息了一场僵持难下的纠纷,使当事双方恢复了正常经营和安定生活。
曲某、徐某夫妻二人原经营某小区彩票站,后转让给李某、杨某夫妻二人,转让费30万元。李某、杨某于合同签订当日给付曲某、徐某转让费10万元,剩余20万元双方约定二年内给付,并约定了利息。然而,李某、杨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清剩余转让款,无奈之下,二人产生了把彩票站经营权归还给曲某、徐某的念头,却遭到了曲某、徐某的拒绝,坚持要求李某、杨某按合同约定给付剩余欠款,双方一时争执不下,诉讼到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约见了双方当事人,经过深入交谈,了解到李某、杨某经营管理彩票站营利一直不多,仅能维持彩票站运转和家人生活,而且因经营彩票站的意见不统一,夫妻二人经常吵架。而曲某、徐某生活较为宽裕,只是担心李某、杨某还款无期,并非急等钱用。承办法官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根据双方的不同境遇和心态,对症下药。一方面,与李某、杨某夫妻一同分析彩票站经营不善的原因及二人意见不和的弊端,指出这些问题并非不可克服,帮助他们重新树立继续经营的信心。另一方面,将李某、杨某的经营状况告知曲某、徐某,让他们知道对方不能按约定还款的真正原因,并提示李某、杨某在收回彩票站经营权和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上进行慎重考虑和选择,分清利弊得失,引导二人理性对待纠纷。这样,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周全的调解工作,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顾虑和误解,最终达成了共识,由李某、杨某继续履行还清剩余转让款的约定义务,曲某、徐某则同意延缓欠款的给付时间,双方握手言和。